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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路上撿到財物,依法可向失主索取3成報酬,那撿到支票,算不算數呢?新竹一對魏姓夫婦,撿到一張100萬元面額的支票,送交警方還給失主,結果依法向對 方索取3成報酬,也就是30萬元,但失主很不滿,認為支票都已經掛失止付了,為什麼還要給報酬?律師表示,如果支票在拾獲前已經止付,就等於沒有價值,不 能索酬,但止付前拾獲,就有機會可拿3成報酬,另外像是超商的儲值卡和捷運悠遊卡,裡面儲存的現金,撿到的人可以使用,一樣有價值,因此也能向失主索取報 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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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洗水垢用檸檬酸,
---問題 1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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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的銀行經理作保扛2千萬債務, 朋友家上吊

  • 2012-01-31 01:01
  • 中國時報
  • 【/台南報導】

     「不出面解決債務,就死給你看!」七十歲的陳姓老翁一時心軟幫朋友的兒子作保人,朋友卻倒債跑路,留下兩千萬債務的爛攤子丟給他處理,幾年來避不見面;陳翁心有不甘,過年期間跑到朋友家中苦等三天,卻始終不見人影,他越想越氣,竟選擇在朋友家屋簷下上吊自殺,廿九日遺體才被人發現報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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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姓男子年輕時拋家棄子到國外娶妻生子,二年前中風返台送進安養院,向兒女要扶養費,兒女說「他從沒養過我們」,髮妻也作證「兒女都是我在養」,法官認定他是失責父親,判決兒女不必付扶養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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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一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,面對台灣司法的真實告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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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義大學陳姓女學生遺失一台筆記型電腦,被高雄正修科技大學林姓男學生撿到,林先找電腦商估價,向陳女要求一萬元酬金,討價還價以三千元「成交」,雙方昨天約在鳳山警分局交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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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 北市新店區2年前發生一起自殺事件,一名20歲女子在租屋處燒炭自殺,事發後,死者母親難過搬離租屋處,但房東認為發生燒炭自殺意外,讓房子變成凶宅,房 價最少跌了一百多萬,因此向死者母親求償,不過,台北地院審理後,認為房屋跌價只是「抽象」損失,且死者在自殺時,主觀上並沒有要侵害房東房屋財產利益的 故意,因此駁回屋主房東的請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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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分鐘,絕不浪費,還有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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催討店租 罵不要臉判賠1萬

 更新日期:2011/08/16  【台北訊】

台北市劉姓女房東將位於臨江夜市的房屋出租給房客開服飾店,因房客未按時繳房租,憤而於店外大罵「不要臉」等,遭房客提告。台北地院日前判決,房東應賠償房客新台幣一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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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市的梁姓客人,去年十一月到士林夜市的果汁攤試喝,看吳姓店員掉了一千元,他立刻A走,卻被隔壁的兩名員工目擊,他為了封口,還花錢請他們吃火鍋。但吳姓店員調出監視器揪出他,法官判梁姓客人得賠償六千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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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報導〕67歲老婦人白?笑因不滿房客林?雄積欠房租1年多,用粉筆在他房門上寫「欠欠租金、不要臉」,台北地院認為白婦公然侮辱犯行明確,但考量40歲的林某,壯年竟不付租,白婦追討無門,無計可施才寫字罵人,情有可原,雖有罪,但若判刑並不符社會正義,給予免刑確定,白婦不必入獄,也不必受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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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榜不會爆裂的玻璃餐盒都會爆裂,到底要用什麼餐盒微波才安全?根據美國的公告,全世界只有一種材質(聚丙稀), 就是英文縮叫「PP」、也就是編號五號的聚丙稀才能微波,而編號六號的耐熱最低,拿來微波再吃裡面的東西等於是慢性自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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