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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8-25  聯合晚報 編譯馮-芸/綜合報導

美國知名攝影家卡洛.海史密絲多年來讓人免費用她拍的照片,卻收到圖庫公司「蓋帝圖像」(Getty Images)通知,說她用一張自己拍的照片是侵權行為。海史密絲為此提告蓋帝不當銷售其作品,求償逾14億美元(約台幣447億元)。

 

美國攝影師卡洛.海史密斯(見圖)使用自己提供給民眾免費使用的攝影作品,卻被圖庫公...

美國攝影師卡洛.海史密斯(見圖)使用自己提供給民眾免費使用的攝影作品,卻被圖庫公司蓋帝影像追討授權費,現在告上法院。 美聯社

 

海史密絲的作品經常出現在美國報章雜誌,還曾登上郵票,她透過美國國會圖書館,將18755張照片開放給民眾免費使用25年。她在去年12月才知蓋帝拿她的作品賣錢,當時她收到蓋帝旗下一家附屬公司的信,指她侵權,理由是在她自己的非營利組織網站上用了一張她拍的照片,還要求她支付授權使用費120美元(台幣3800元)。

 

 

美國攝影師卡洛.海史密斯使用自己提供給民眾免費使用的攝影作品(見圖),卻被圖庫公...

美國攝影師卡洛.海史密斯使用自己提供給民眾免費使用的攝影作品(見圖),卻被圖庫公司蓋帝影像追討授權費,現在告上法院。 美聯社

 

那封信中說:「如果你將該照片從網站移除,我們在此致上謝意,但我們仍需賠償金。貴公司在未取得我方同意的情況下使用我方圖像而獲利。」

那張照片是在密蘇里州堪薩斯市納爾遜─阿特金斯藝術博物館外拍攝,主題是巨大的羽毛球雕塑。

此案24日在紐約一個聯邦法院舉行預審會議,海史密絲的訴狀中說,蓋帝把她的1萬多張作品標價出售,每張175到575美元不等,以每張賠償2萬5000美元計算,蓋帝應賠4億6887萬5000美元。

由於蓋帝也曾因為擅自複製他人照片出售在2013年判罰,海史密斯要求蓋帝賠償三倍金額。

70歲的海史密斯指出,她透過國會圖書館分享自己的作品,無意放棄那些作品的著作權,也無意讓第三方銷售圖利,「或寄威脅信給使用那些照片的人」。海史密斯住在馬里蘭州塔科馬公園市,她未參加24日的預審會議,也拒絕接受訪問。

蓋帝的律師杜洛修在預審會中告訴法官,他打算要求法院不受理此案。總部設在西雅圖的蓋帝公司上個月就說,本案是出自「誤解」,因為圖庫公司把列在公眾領域(public domain)的內容散布出去是正常作法,而他們向使用者收費也合法,因為要支付成本,製作目錄、檔案庫、數位化及讓那些作品更容易搜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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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liju2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