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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南市一名未滿4歲的吳姓小女孩,經常大聲啼哭引起鄰居注意,暗中拍照投訴,要各界救救女童,警方與社工介入了解後確定父親不當管教,將強制安置;父親表示是因為孩子調皮愛玩水才處罰,否認施暴。
(劉-伶報導)
小女孩的鄰居說,小女孩一個多月前才搬遷到台南市北門路附近,父母親離婚,平日與父親及同居人、奶奶同住,曾經目睹小女孩被父親丟出門,深感不忍,且經常聽到小女孩啼哭,因而暗中拍照投訴。
社會局社工員帶著小女孩前往醫院驗傷,小女孩胸前及背部有許多瘀青,眼角也有傷痕,平日都穿著長褲,看到人顯得怯懦。父親吳先生說因為算命的說女兒犯水關,但是孩子愛玩水,講不聽,且生性好動,身上傷痕可能是跌倒摔傷,他因為生氣才打女兒,但並未施暴也沒有虐童。
社會局家暴中心主任鄭妙君說,吳父涉及違反兒少法身心虐待,社會局已經約談吳父,女童將被緊急安置。「從驗傷結果來看孩子身上新舊傷都有,可見並非如父親所說一般,應該是管教過當,為了讓孩子不再受創,將進行強制安置。」
孩子父親先前受訪時駁斥虐童說法,認為鄰居可能是不甘心他向環保局檢舉而挾怨報復,他準備向造謠者提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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虐待兒童致死,要判死刑
理由是: 兒童的生命& 基本人權-更要受到憲法保障。
虐待兒童,要判死刑,【保護兒童,人人有責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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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台南發生一起虐待女童案件,年老的阿嬤看不下去兒子和兒子同居人管教孫女,常常毆打孫女,造成才3歲的吳小妹妹全身是傷,前胸後背和雙腿都有明顯傷痕,小 女孩長期遭毆打,已有強烈自卑感,每天都穿長褲出門。>>而我們也找到了女童的爸爸詢問為何要如此對待女童,爸爸竟然回:女兒算命時被說有水 劫,因此只要她玩水,就該打!這樣的藉口,聽了讓人實在氣憤!
一張張照片看了令人不忍,眼角、肚子、雙腿 佈滿傷痕,每一道傷痕都是一場 噩夢,這些 就是3歲小妹妹,每天要面對的恐懼,吳姓女童由父親與繼母養大,兩個人天天毆打女童,最嚴重的時候甚至將女童雙手抱起丟出門外,說是女童不乖 要管教她,年邁的阿嬤看不下去但又無力保護她,只好尋求外界協助。
女童奶奶:「女童一直哀哀叫的時候,又把女童拖過來打,一直打,只要不順就打女童。」
鄰居也表示,女童幾乎天天遭到毆打,常常傳出哭鬧聲,但父親堅稱自己是正當管教,他們也無能為力。
鄰居:「我們就直接衝出來看,有一次比較嚴重,是說看到他們把妹妹往外面丟。」
記者實際打電話給女童父親,對於女童是否遭虐,父親滿是藉口。女童父親:「這個孩子撞到,我自己的孩子我要教她,水不能玩,東西不能隨便碰,到時候不小心用到火爆炸,發生什麼事情,誰要負責。」
女童:「這裡痛。」
才3歲的女童並不知道虐待和管教的差別,年幼的她只覺得自己好像真的很不乖,惹父母不高興,但是長期遭到毆打的她,已心生強烈自卑感,出門總是穿著長褲,希望不要被別人看到這一道道令人心寒的傷痕,而這樣的管教方式是否涉及虐待,也希望有關單位能夠介入調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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