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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變相賣骨灰罐 慶云公司涉吸金77億

〔自由時報記者張-騰/苗栗報導〕加入「慶云」,要先付4萬6000元購買1個成本僅1500元的骨灰罐!

總公司位於苗栗的慶云生前契約公司,被檢舉以銷售骨灰罐,變相多層次傳銷,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。苗栗檢調昨搜索慶云公司等23處 營業地點,傳訊負責人陳慶云、鄒淑芬夫婦等40人,查扣不法所得5億多元,並查出慶云到今年6月止,共賣出訂價4萬6000元的骨灰罐近17萬個,銷售金 額達77億4000多萬元,檢調偵辦後,將陳慶云夫婦聲請羈押,其餘請回。

傳訊負責人陳慶云、鄒淑芬

慶云自2008年起因從事多層次傳銷,多次被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開罰並列入監管,今年又因未通過苗栗縣政府委託的會計師查核,被縣府要求在未完成補正審核前,不得繼續販售生前契約。不過,苗檢表示,生前契約信託帳戶部分,檢方並未扣押,購買生前契約民眾不必恐慌。

檢調查出,陳慶云、鄒淑芬及多名幹部,自98年12月2日起,經營變質的多層次傳銷事業,其運作模式是必須先加入會員,支付4萬6000元購買1個 成本僅1500元的骨灰罐,以取得「經營權」,之後每拉1人可獲8000元推薦獎金,還可獲組織、輔導、競賽、分紅等獎金,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 銷管理法。

檢警查出,慶云在全國各地招攬會員,每人最多可買3個骨灰罐,因骨灰罐無法重複使用,致不能轉賣獲利,必須不斷拉人加入會員才能回本或取得獎金,如 反悔想退出,除須退回已領的獎金,還要賠錢,導致會員大多血本無歸。到今年6月止,累計會員達9萬7000餘人、賣出16萬9000餘個骨灰罐,銷售金額 達77億4000多萬元。

慶云員工卻將拉業績及下線視為「圓夢計畫」,督導級以上月薪超過10萬元,且職務還可「世襲」,高級幹部出入都以雙B或高級房車代步,至少有6、7000人,其中不少是7、8年級的年輕人。

陳慶云到案時否認不法,被傳喚的員工也都表示公司是合法正派經營,他們只是拓展人脈拉下線、賺獎金,並不違法,懷疑是因公司業績蒸蒸日上,遭對手惡意攻擊、檢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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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地檢署偵辦慶云公司涉嫌經營變質多層次傳銷,昨天偵結,有證人坦言購骨灰罐是為加入慶云賺錢,有人還拿骨灰罐燉佛跳牆,檢察官認為骨灰罐為虛化商品,將陳姓董事長夫妻起訴,查扣不法所得五億多元。

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趙-利說,統計到這個月初,慶云傳銷商達十萬多人,累計骨灰罐銷售十七萬三千多件,銷售七十九億元,會員中有弱勢原住民老人變賣祖產加入,也有很多社會新鮮人、退伍軍人等尚無經濟能力的人,受鼓吹貸款購買高價骨灰罐。

多層次傳銷事業的傳銷商收入應以合理市價推廣、銷售商品或服務為主,不得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,慶云從二○○九年十二月至今年十月,全國各地招攬會員,以骨灰罐為傳銷商品,繳交一千元入會費及一次付清購買至少一個骨灰罐,就能成為會員傳銷商。

一個骨灰罐取得一個經營權,稱為「小股東」,一人最多可以擁有三個經營權,再升等為「大股東」,依介紹會員件數,晉升「處經理」、「督導」、「總監」、「高級總監」。

會員每介紹一人加入會員,有推薦獎金八千元,另有組織、輔導、競賽、分紅獎金等,慶云的傳銷商以介紹他人參加為主要收入來源,日前檢察官指揮苗栗縣調查站到慶云及各營業處搜索,查獲證據,觸犯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」。

慶云公司聲明指出,董事長和公司內部高層正與公平會協商相關事宜,希望針對違規部分做澄清,至於苗栗檢方起訴部分,他們表示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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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liju2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