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個月大的郭姓女嬰無故摔成顱骨骨折的植物人,受盡折磨9個月死亡,桃園地院認為女嬰必須從90公分高處摔落才能造成嚴重傷勢,不可能自摔,而是遭生母故意重傷害致死,將她判刑10年。
去年3月,女嬰由生母郭姓女子(27歲)報案送醫,無明顯外傷卻顱骨骨折,變成植物人,令人鼻酸,郭女強調案發時女兒在臥房玩,自己摔傷。
當時醫護並不相信,通報家暴,警方趕往郭女住處採證,她卻馬上搬家失聯,警方在客廳嬰兒床和附近牆壁發現血跡反應,懷疑女嬰多次遭虐。
去年12月,躺在保溫箱裡的女嬰不敵肺炎併發症,因敗血性休克死亡,檢方以重傷害致死罪起訴郭女,她辯稱案發時在客廳沒聽到任何聲音,到臥房查看時,女兒已倒地癱軟。
但救治女嬰的醫院指出,女嬰得從腳底離地至少90公分以上摔落,才可能造成顱骨骨折,警方也提出證據,女嬰摔倒處地板鋪著墊子,且床鋪才45公分高,旁邊無家具可攀爬。
法官認為,女嬰嚴重傷勢其實是由母親毆打、撞擊或從更高處摔地造成,念她打119報案有悔意,因此判刑10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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