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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06-05 14:32聯合報 記者林-彰╱即時報導

新北市新莊區虐童致死命案,檢察官偕同法醫今天早上相驗8歲男童遺體,發現男童骨瘦如柴,全身滿是新舊瘀傷,尤其臉上除了瘀青,甚至還有熱水燙疤,連牙齒都被打斷好幾顆,施暴者手段極為兇殘,簡直泯滅人性。

警方指出,男童是26歲李姓女子和前任男友所生,另與現任同居男友又生了1個男孩才8個月大,和她同齡、同姓的男友對自己兒子疼愛有加,卻常對女友的第1個孩子施暴。

警方漏夜偵訊,這對同居男女供稱孩子疑似過動很難管教,昨天是星期日,男女沒工作賦閒在家,孩子也沒上學,下午男童在房間昏昏欲睡,被李男趕到廚房睡地板,但是他又默默走回房間睡,於是就被拖到客廳暴打。

李男除了拳打腳踹、還用安全帽砸、把手機自拍棒打到彎曲,再到浴室拿熱水潑,造成孩子的臉頰燙傷,結果親生母親不但沒制止,更從浴室拆下掛毛巾的空心鐵桿,聯手一起打兒子,打到鐵管彎曲變形。

一陣狂揍停歇之後,客廳因為剛剛被李男潑水,他對著男童說:「你很閒喔?平常都不做家事。」便喝斥他去拖地,男童沒多久就癱倒在客廳地板,送醫急救後宣告不治。

警方偵訊後依傷害致死罪嫌移送地檢署,但今天上午檢察官複訊之後,打算加重改以殺人罪嫌偵辦。

涉嫌打死8歲兒子的的李姓媽媽,上午被警方押去相驗遺體。 記者林-彰/攝影

涉嫌打死8歲男童的李姓男子,上午被警方押去相驗遺體。 記者林-彰/攝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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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意見

虐待兒童,要判死刑【憲法要保護兒童人權 ,立法院失職*怠惰

立法院應該要立一個更嚴厲的法律,來保障兒童的基本人權

++++++++++++++++++++++++ 在此表答我的憤怒。

那些委員們,憲法賦予你們立法的權力,多盡些責任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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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06月5日- ETtoday 東森新聞雲-

里長 之前就曾請社會局帶走8歲男童,卻被社會局 以『有媽媽保護』為由拒絕」,

記者林-傑/新北報導**

新北市一名8歲李姓男童長期遭生母及同居男友虐待,昨(4日)晚間遭安全帽、曬衣棍毆打,並用滾燙熱水潑灑後,身上多處瘀傷及燒燙傷死亡。2人先前住處的里長到還原現場透露,「之前就曾請社會局帶走2位孩子,但卻被以『有媽媽保護』為由拒絕」,今孩童卻被母親與同居人聯手致死,令人感到非常諷刺

 

▲警方帶殺兒的狠母及同居人還原現場,前里長到場則相當感嘆,表示曾強烈要求社會局協助。(圖/林-傑記者攝)

許姓前里長表示,李女(26歲、毒品前科)與李姓同居人(26歲)先前住在中港里時,疑似因無業沒有收入,他曾私下資助約數萬台幣,希望2人可以好好照顧孩子,但對方還是不聽勸,不但有吸毒,還時常虐兒,讓8歲大的兒子全身多處新舊傷,今更發生虐死悲劇。

 

 

許姓里長見2人被從中港里李男阿嬤家趕出, 還一路關心兩人現況,不但幫忙籌到2人現住處的房租及押金,還曾給予許多生活物資,就是希望他們可以認真找份工作、顧好家庭。

未料,李女與同居人對社會局、里長的熱心協助似乎無動於衷,平常仍會將生活費拿去買毒品吸食,他們甚至因缺錢花用,曾跟前後兩任里長伸手借錢,最困頓時甚至還向附近的豆漿店老闆娘求助,而對方也好心的出借1000元救急,都是希望他們能悔改向善。

 

 

虐兒2人今下午2時許在警方陪同下回到醫院相驗、並回到租屋處還原案發經過,熱心的前里長也在場幫忙處理善後,希望能整理出乾淨的房間還給房東,並籌錢償還2人積欠的房租。2人訊後被依傷害致死罪嫌送辦,檢方則不排除用殺人罪嫌起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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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生痛訴:被通報N次的受虐兒 照樣被打死

 

 則留言

 

撰文/ 今周刊整理

這是一個20年兒童加護病房醫生呂立的告白:

我在台大醫院兒童加護病房將近20年,看到一些孩子已經被通報三、四次了,最後還是送到加護病房。如果告訴我是沒通報,第一次被打就這麼嚴重,好吧,我們的體制來不及發現;可是他被通報受虐N次了,還是照樣打到快死掉、打到重殘、打到腦死,打成植物人,甚至有些要撤除維生醫療。怎麼會這樣?

 

我們覺得異常的,社工沒感覺,或者他們看到一個受傷的孩子,卻不認為有受虐。社工常回答我們,這小朋友活蹦亂跳呀,媽媽看起來很愛他,家人相處都很OK……

難道要打到遍體鱗傷,很明顯看出已威脅到生命,或骨瘦如柴快餓死了,才能成案?

兩年前西雅圖兒童醫院兒少保護部門教授來訪問,他說台灣好奇怪,家長自主權竟然可以壓過兒少生命權,縱容有些孩子可以輕易死去。

台灣少子化談了10年,也開過國是會議,討論了很多兒少保護議題,現在報告還躺在抽屜…………

該受保護卻遭毒手

去年底輔導受虐兒達9,470

64日,新北市一名因遭受家暴而接受服務的8歲男童,竟被生母與同居人活活打死。一個早在兩個月前,就進入兒少保護系統的孩子,還是來不及長大,這樣的保護網,破洞大到令人難以想像

 

台灣虐待兒童的可怕,已經足以讓台灣被視為不文明的國家。去年,全台灣18歲以下兒童、青少年因遭受虐待而通報後的死亡人數,創下歷年新高,達127人,也就是平均每周有2.4名兒少死亡,是台灣20歲以下死亡率的近64倍!

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統計,2016年疑似遭受不當對待的通報個案人數總計近55千人,等於不到10分鐘就有一人被通報,其中由社工一對一調查,確定開案介入輔導的達9,470人(17%),開案率較2015年同期微幅減少14%,但死亡人數卻暴增近1倍。

「來到少年法庭的孩子,基本上都是所謂生存遊戲的勝利者,」基隆地方法院調查保護室主任調查保護官王以凡說,手上孩子幾乎過往成長史都有被不當對待,「只是他在兒虐過程中是打不死的蟑螂,躲過好幾次致命傷害,所以活到現在,他成長過程的創傷就反撲出來,造成他現在的違法行為。」

在死了一個8歲男童之後,不免讓人擔憂新聞背後其他9,470顆隱形炸彈,是否可能一一引爆?

首先必須檢視台灣現行兒少保護網的漏洞真相,第一個問題就是天羅地網式通報,造成資源浪費。從通報來源看,去年高達82%是責任通報,也就是來自醫護、社工、警察、司法人員或老師等專業人士,其中來自父母、親友或鄰居等的一般通報,占比不到兩成。

「有一件事讓人不安:卸責式通報。」台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劉淑瓊觀察,依法必須全員通報,造成只要有通報就沒責任,所以「打個噴嚏也通報」。

公權力未落實

家長凌駕孩子生存權  救援受阻

此外,社工工作性質高壓,挫折感重,警政、司法等公權力介入不夠落實,社工無法第一時間就調查清楚兒虐事實,及時把小孩帶離,也是一大問題。常常調查還沒開始,家長就可能端出閉門羹,社工連小孩都無法見到面。「世界各國都叫殺子自殺,或殺子後自殺,不叫攜子自殺。」台灣傳統上還是認為孩子是父母財產,仍習慣稱呼「攜子自殺」,觀念之根深柢固,可見一斑。

「在國外,美國、香港、新加坡……這件事情不會發生。」張秀鴛說,國外家長普遍都有清楚的公民意識和守法概念,今天社工來執行公權力,不配合,馬上可以請警察給你上手銬,因為你妨害公務執行。問題是台灣警察不敢,父母頑強抵抗、法治觀念落伍,「認為這是行使親權,親權大過孩子的人權。」

社工壓力與案量過大,形成第三個問題:社工高缺額、高流動率。在美國,兒少保社工個案比約是120,張秀鴛說,台灣家扶基金會、兒福聯盟等二線民間機構社工,有一社工負責25案的上限,但公部門兒少保社工個案量沒有限制,平均在35案上下,有時會到50案,超過負擔還是繼續進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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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主意見

虐待兒童,要判死刑【憲法要保護兒童人權 ,立法院失職*怠惰

立法院應該要立一個更嚴厲的法律,來保障兒童的基本人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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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些委員們,憲法賦予你們立法的權力,多盡些責任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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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inliju2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