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、項程鎮/台北報導〕「在台灣,殺死一個成人,可能被判死刑, 但殺死、虐死毫無抵抗能力的小孩,卻沒有被判死刑的案例!」網友katy peng將近年10件駭人聽聞虐兒案,製成「台灣兒虐事件實錄」短片放上YouTube,向世人揭露一件件慘無人道的虐兒案被司法界輕判,並抗議馬政府對 一再發生虐死幼兒案,既「無感」又「無能」!


網友自製影片 盼社會重視


katy peng並透過影片疾呼司法界對虐童犯施以重刑,並杜絕父母入刑前隨意託付,導致虐兒致死現象!


這段影片呈現3歲男童遭生母毒友施虐刺青腦死、5歲女童慘遭生母同居人水泥封屍等慘狀,累積近800人次觀看。


王昊姑姑、中華民國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籌備處召集人王薇君說,去年11月王昊遭虐死,小小手指被掀開的慘狀,令許多家長落淚,於臉書集結修法,katy peng是協會成員之一,也是一位母親。


王薇君說,只要犯人辯稱「我不是故意的」、「不知這樣做孩子會死」,法官通常不以刑法271條殺人罪,而以286條過失傷人致死輕判;95年至100年有94個孩童受虐致死,被告無一人被以殺人罪判決,而服刑一半至三分之二就可能被假釋,形同宣告「殺小孩絕對不會死!」


她強調「法官對施虐者輕判,是變相鼓勵情緒失控大人對小孩下手!」協會將推動修改刑法286條,對施虐者加重罪刑,不得低於7年,並要求強化追蹤高風險家庭。


司院︰量刑應達妥適性


網友鄭雅霏去年在臉書發起「強烈要求慘忍虐死3歲男童的禽獸,馬上執行死刑」,獲近40萬人連署,昨天她受訪怒斥,半年多了,司法界卻置若罔聞;王薇君說,30日上午王昊案一審辯論終結,屆時在台北地院將有更大規模抗議。


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表示,在法律上若無殺人犯意,虐兒致死案就不是故意剝奪幼兒生命,可能觸犯傷害致死或重傷致死罪,這兩罪的法定刑沒有死刑,這與有殺人犯意的情形不同;至於毒品或受刑人家庭衍生的虐兒案,法務部會請相關機關注意輔導和防範。


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說,未來試辦觀審制後,像虐兒案這類犯罪,法庭的認定會較符合一般人的認知,法定刑會提高,量刑也應達到妥適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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