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鴛鴦悶死嬰埋7年減刑 檢氣餒:研議上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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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 子蔡韋旭93年間吸毒後意識不清,見同居人徐玉香所生3個月大男嬰哭鬧,他將男嬰悶死,蔡、徐2人埋屍友人菜園,直到前年因屆齡入學,找不到男童,惡行才 被揭發。新竹地院昨天依遺棄屍體罪判處蔡男1年徒刑,依法減刑為6個月;徐女10個月,減為5個月,2人都可易科罰金。蔡悶死男嬰,過失致死部分,因已逾 5年追訴權時效,依法免訴。 蔡男、徐女獲輕判可易科罰金,判決書提到,徐女符合自首規定,承辦檢察官及員警感到不解「怎可能合乎自首?」,新竹地檢署發言人黃建麒表示,收到判決書再 研議是否上訴。警方認為,蔡、徐沉迷毒海,未悉心照顧小生命導致男嬰早夭,任嬰屍曝露荒野多年,檢警合力追出真相還男嬰公道,但聽到判決感到十分氣餒。 新竹地院發言人陳健順表示,蔡韋旭涉過失致死部分,因犯罪時間是93年6月,因為逾修法前、過失致死罪5年的追訴權時效,依法做免訴判決。蔡、徐遺棄屍體時間,在96年4月24日前,依罪犯減刑條例規定,減輕其刑1/2。 被害男嬰93年2月出生,健康狀況良好,前年9月因達屆齡入學時間,卻不見人影,警方查出男嬰外婆94年4月曾向竹北派出所申報男嬰為失蹤人口,警方鍥而不捨追查,查出男嬰生母徐玉香及同居人蔡韋旭涉有重嫌。 檢警調查,蔡韋旭(38歲)、徐玉香(32歲)有毒品前科,93年6月間,男嬰哭鬧不止,蔡韋旭施用毒品後意識不清,手不慎覆蓋男嬰口鼻 ? 她沖好牛奶回到 房間,趕緊搖醒昏睡的蔡男,男嬰身體發黑,應是窒息死亡,2人不敢報警,遂將嬰屍放置房間衣櫥3天後,因屍體發臭,才將以黑色塑膠袋包裹的嬰屍棄於菜園旁 樟樹下,再以垃圾、廢棄物覆蓋掩人耳目。 檢警去年開挖埋屍處,發現風化骨骸、骨灰及包巾,許多證據已流失,無法深入查明死因。檢方認為,無積極證據證明蔡男有殺害男嬰犯行,去年依過失致死、遺棄屍體等罪起訴蔡男,求刑有期徒刑1年6個月;徐女涉遺棄罪起訴時,求刑1年2個月。 新竹地院依遺棄屍體罪判蔡男一年徒刑,依法減刑為6個月;徐女10個月,減為5個月,如易科罰金,9百元折算1日。蔡男對男嬰過失致死部分,已逾5年追訴權時效,依法免訴。 法官提到,徐女在偵查人員未知悉其犯行前,主動供出其所為部分犯行,帶員警至現場勘察,合於自首規定,依法減輕其刑,對此,承辦檢察官及員警感到不解,檢方昨表示,詳閱判決理由後,再研議是否上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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