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布姓名!虐待2歲女童 保母遭罰6萬


  • 2012-10-31 12:26:06 武-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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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雄虐童開罰首例!左營區一名許姓女保母,涉嫌虐待一名2歲女童,社會局介入調查,才發現這保母一個人照顧8個孩子,早就超過法定能托育的人數,社工前往 稽查時,保母還請家人把幼童帶往頂樓躲避查緝,面對追問,保母一開始辯稱女童自己摔傷,後來醫師鑑定,發現女童身上滿布瘀傷,明顯是長條狀物品毆打造成, 才讓保母坦承虐童,被社會局開罰6萬,並且公布姓名。

聽到有保母一次照顧8名幼童,自己帶孩子的家長不敢相信,但高雄市一名30歲的女保母許雅芬,除了超收幼童,還虐待其中一名2歲女童,被社會局開出首張6萬元罰單,也將保母姓名、地址公布,就是要讓家長當作參考依據。

原來這名保母低價搶客,本該25000元的育嬰費壓低到16000元,全天候托嬰,還能隨時配合時間,就是因為收費低、配合度高,不少家長找上門,讓這保母一收,就收了8名嬰幼童,只是家長發現孩子有傷痕,投訴社會局,社工上門稽查還得諜對諜。

社會局家暴及性侵防治中心主任林幽妙:「發覺有帶到頂樓去這樣。」記者:「是躲避查緝的意思嗎?」林幽妙:「對,因為她人(收的幼童)這麼多。」

出現8名嬰幼童,而被虐的女童也在其中,一開始保母辯稱女童自己摔傷,但驗傷後發現,女童眼角、下巴、腹部出現的瘀血、傷痕,明顯是長條狀物品造成,保母才坦承打人。鄰居:「在經過這邊的時候,人家都說她邊走邊打小孩。」

保全:「收小孩有呀,怎麼沒有,因為我們在這裡進進出出。」

女保母許雅芬領有合法執照,卻超收嬰幼童,自然分身乏術無法給孩子妥善照顧,提醒家長,托育前多比較,確認品質,才不會讓小寶貝置身在可能受虐的環境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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虐待兒童要判重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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