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使用盜版 33%員工連帶遭起訴


根據BSA台灣軟體聯盟針對其軟體盜版案件歷史統計,在起訴案件中有高達1/3比例,企業內部員工同時被起訴,顯然相關侵權究訴並非僅針對企業本身,甚至將連帶追究涉及侵權的員工,因此呼籲企業主不光應重視企業使用正版軟體,也須留意員工是否私下使用侵權軟體。


此外,員工本身也應重視個人權益,一旦發現企業主並未提供正版軟體,甚至要求使用盜版軟體,也應挺身要求或勇於檢舉。


高達33%員工連帶遭起訴侵權


BSA近幾年的軟體盜版案件歷史資料顯示,有高達33%比例的案件起訴對象包含企業員工本身,顯示當企業遭檢舉使用盜版軟體時,身處其中的員工也無法完全置身事外,需視其行為負擔相關刑事責任。


若涉及將盜版軟體安裝於企業電腦等非法重製行為,按照著作權法將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或科或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,對於一般員工而言,不光 在出庭、聘請辯護律師等時間與成本支出將造成負擔,若遭認定侵權所遭判處的刑事責任與後續民事責任,也將成為員工沈重的負擔。


因此一旦發現企業內部使用盜版軟體時,BSA呼籲一般員工可向企業主反應採購正版軟體,並且確實依照使用數量採購足夠軟體授權,而不要心存僥倖使用盜版軟 體,或未依實際使用比例配置軟體數量,不但可能危害企業本身商譽、遭檢舉被調查時產生的營運損失,甚至最後還得賠上高額民事賠償金。


而若企業主未有意願改善使用盜版軟體的情形時,BSA也建議企業員工勇於提出檢舉,避免日後企業因使用盜版軟體遭查緝時受到牽連。在部分情況下,即便員工主張本身並不清楚企業使用盜版軟體,也可能無法百分之百脫免責任,同時在調查期間,工作勢必也將受到影響。


宣導正版觀念 BSA鼓勵企業員工勇於檢舉


為顧及因僱傭關係而無法直接提出檢舉的企業員工,BSA目前也建置「公司用盜版、員工快自保」的行動網站 (http://www.bsa2013.tw),提供匿名加密的檢舉管道,讓企業員工能藉此向BSA提出舉證,並且提供企業主相關聯繫方式 (電子信箱),後續將由BSA向企業主、相關管理單位主管要求改善,矯正企業使用盜版軟體的歪風,防止企業未來遭檢舉查緝,甚至遭起訴判刑等危害企業商譽、營運等問題。


至於檢舉流程均匿名加密,同時相關資料也將予以保密,確保檢舉員工本身身份不外洩。


目前2013年度的BSA盜版軟體查緝行動將與保智大隊合作,將針對遭檢舉使用盜版軟體的企業陸續進行查緝,而為鼓勵企業員工能針對企業內部使用盜版軟體情形主動檢舉,在516日前完成檢舉手續的檢舉人,BSA將提供最高新台幣300萬元的檢舉獎金。


BSA呼籲企業主與企業員工均應正視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,並且宣導企業使用正版軟體的觀念。而除員工本身應留意企業主是否使用盜版軟體,企業也應定期檢視內部員工是否私下使用盜版軟體,避免日後因員工使用侵權軟體而影響企業營運。


了解更多相關新聞


2013/04/30 聯合線上企畫】@ http://udn.com/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inliju2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